2013年8月19日 星期一

中國1959年至1961年人口的非正常死亡情況

一、前言

        1958年開始的大躍進運動開始,這本來是邁向共產主義烏托邦的嘗試。在城市中,各級黨委動員在1958年年底總共動員了九千萬人進行「全民大煉鋼」,固然是乏善足陳,但煉鋼的失敗很快就被發生在農村的大饑荒搶奪了學者的眼光。從1958年開始,主要發生在1959年至1961年的大饑荒,是人類史上罕見的發生在和平年代的大饑荒。一個敏感的政治問題,「中國究竟餓死幾多人?」至今仍未有可信的官方數字,因此學者們都嘗試用不同的方法試圖去估計當時有多人犧牲在這場「偉大」的躍進。本文試圖整理學者們的估算,嘗試找到一個較為靠譜的非正常死亡數字。另外,現在關於這個「三年困難時期」的著作可謂汗牛充棟,本文不會嘗試去分析群眾心態或特定的個人是怎樣參與大躍進運動,但會試圖分析甚麼因素造成各地方非正常死亡比率有所差異。

二、大躍進時期人口非正常死亡的情況

        1982年中國進行第三次人口普查之後,於1984年同時公布1953年和1964年前兩次人口普查的結果,關於1953年和1964年的具體的人口數據主要是來自來。但國家統計局的人口數據是來自公安部的報告,公安部所依據的是戶口登記。由於死亡人數是敏感的政治問題,因此在當時報送中央和實際的數字均已不同,而即使是中央得到幾千萬的數字時,亦掩蓋而不公開,例如當死亡數字上呈到國務院時,周恩來下令銷毀,不得外傳。[1]而且,地方少報非正常死亡人數亦可以「吃空額」,在正常的情況下,多報人口意味生產隊被分配更多的生產任務,但在荒年時,多報人口意味可以獲得更多的「返銷糧」以賑荒。是故國家統計局的數字,亦即《中國統計年鑑‧1984》的數字,尤其是1960年和1961年是不可靠的。例如該年鑑載195919601961的總人口增加數分別為+1213萬、-1000萬和-348萬,三年的人口增加數總計為-135萬;但同時年鑑載3年的自然增長人數為+677萬、-304萬和+249萬人,三年總計自然增長人數為+622萬人。[2]當然,當年沒有發生過757萬人逃荒他國的事情,即使廣東陶鑄允許廣東省人民逃荒香港亦僅僅是很小規模,因此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很明顯是不可靠。
至今仍未有有確實數字的文件,因此,國內外的學者對非正常死亡的數字是基於估計。
        1984年安斯利‧科爾(Ansley Coale)根據195319641982三次人口普查資料及1982年「千分之一人口生育率抽樣調查」,測算兩次人口普查間隔的歷年出笁人口和死亡人口,按線性趨勢求出19581963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數為2700萬。[3]
        蔣正華則以歷年的生命表為基礎,估算出歷年的死亡人數。然後找到58年至63年總死亡人數為8299萬人;同時按這6年預期壽命的正常變化,估算正常死亡人數為6602萬人。因此,非正常死亡人數為8299萬人減去6602萬人,等於1697萬人,約等於1700萬人。[4]蔣正華的非正常死亡人數的數字是屬於較低的水平,但其58年至63年對死亡人數的數字與科爾的數字差異並不是很大。與之相比,科爾的數字是8626萬人,蔣的數字比科爾僅少了300萬人。[5]但主要引致蔣非正常死亡數字偏低的原因在於蔣的正常死亡人數數字偏高,因此當總死亡人數減去正常死亡人口,得出的非正常死亡人數數字就會偏低。
        金輝在〈「三年自然災害」備忘錄〉的研究所用的數字主要都是來自於《中國統計年鑑‧1984》和《中國人口年鑑‧1985》兩本官方數據。金指出1960年和1961年中國人口淨減少有1348萬人,[6]並假設1964年人口普查所調查的前幾年的出生率是基本可信的,因而推算19601961年中共出生了2568萬人。[7]又取1956195719621963四年的死亡率的平均值10.57千分比作「正常死亡率」,因而得出19601961年的正常死亡人數數字為1395萬再加上1959年的270萬,因而可以計算出三年困難時期非正常死亡人數不低於2791萬。金進一步指出市鎮人口在同期按公布的增長率仍增加了545萬人,而三年全國總人口則負增長135萬,算進去的話,則農村非正常死亡人數可能達3471萬。
        曹樹基的研究則是採用195319641982三次全國各縣市人口普查的數據,再參考各地地方誌中的記載,計算出各地災前、災後的人口增長速度,確定災前災後人口,藉以再求出各地非正常死亡人口。1958年人口減去1961年人口,所得淨減少人口,為非正常死亡人口的一部分,再加上58-61年的自然增長人口,再加上淨遷移人口,就可以得出一地區之非正常死亡人口。然後合全國各省災區非正常死亡人數為3245.8萬。[8]
        而王維志對《中國統計年鑑‧1984》的數據有所懷疑。但他認為1959年的人口的自然增長人數即+677萬人比人口增加數+1213萬更合符實際,因為在1958年已開始因大饑荒而令出生人數減少。因而得出1959年的人口數是66,671萬。再根據1964年的人口普查回推,得出19601961年的自然增長人口減少了2163萬。然後他假設公安部關於19591961年的人口出生數字基本可信,因此得出這三年的總死亡人數為5721.3萬。假設1958年的死亡人數781萬人為正常死亡人數,即可得出三年饑死的人數為3378.3萬。楊繼繩認為,1958年年底已出現餓死人的事件,781萬人中已有一部分是非正常死亡人口,因此,楊將之修正為1956年至1958年三年的平均死亡人數作為正常死亡人數。[9]
        筆者認為,王維志在前部關於人口數字的推算是正確的,但正如楊繼繩的質疑,1958年的死亡人口中有一部分已經是非正常死亡人口,所以數字不準確,同時筆者亦不同意楊繼繩的使用某些年的死亡人口的平均數作為另某些年的正常死亡人口。不僅因為1958年的數字有問題而楊繼繩繼續使用已經有問題,而且,1959年至1961年人口亦有浮動。所以應按1959年至1961年的人口總數,再按正常時期的死亡數字按人口比率作為1959年至1961年的「正常死亡率」,故宜從金輝的方法。按金輝用1956195719621963的死亡率,即10.57千分比,再用王維志調整過的三年的人口數字,即:(66,671+65,171+64,508)*0.01057=2075.4萬,然後用王維志計算出的三年總死亡人口5721.3萬減去2075.4萬,所以,非正常死亡人口數字為3645.9萬。即19591961年非正常死亡人口大概是3646萬。這是筆者整理王維志和金輝的研究得出的數字。

三、大躍進時期人口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

        人民公社制度與1953年實施的「統購統銷」最大的分別是人民公社的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隊是一級級的從上級得到派購的任務,在「浮誇風」越吹越大的時候,被省委和縣委指示的派購任務亦日增加重,因而形成農村農民口糧不足的情況。相反,在19581月實施戶籍制度之後,城市人口的基本口糧是以配給制獲取的。城市居民以「糧票」換取日用的食糧。因此是國家層面的計算和分配糧食予各省,各省分配給城市居民。因此對城市居民的影響較小。因而形成農村人口死亡比率較城市人口死亡比率較高的情況。據較為保守的《中國統計年鑑‧1984》的數字,19561957年的城市人口死亡率是7.438.47千分比,該三年的死亡率則為10.9213.7711.39千分比。相比農村的死亡率在19561957年是11.8411.07千分比,在該三年卻一躍至14.6128.5814.58千分比。比較突出的是1960年,農村人口死亡率比起平時高出兩倍餘,相反城市人口死亡率比起往年,只是多了57%
        林毅夫和楊濤引用印度經濟學家森(Amartya Sen)關於食物獲取權的思路。在人均食物產出得到維持的情況下出現饑荒可能是因於部分人口稟賦發生了突然而劇烈的下降,也可能相對價格的劇烈變化,使部分人不能獲得足夠的食物。[10]林和楊用經濟計量的方法發現,在1959年至1961年嚴重供給衝擊下,一省的人均糧食產出和農村人口比例都是該省死亡率的重要決定因素。即人均糧食產出減少越大,死亡越多;城市人口佔該省的人口比例越高,該省的死亡率就越高。同時,衡量農業人口比例的變化對該省死亡率的影響大約比食物供應量彈性大72%[11]換言之,這種傾斜城市的制度性因素比糧食減產是引起大饑荒的更為重要的因素。
        而曹樹基將三年困難時期與與太平天國時期的比較的研究則發現另一個有趣的現象。曹樹基將19591961年人口死亡率存在的省級差異和省內各府縣的差異與約一百年前(1850-1880)的太平天國之亂和回民起義所造成的人口減少一起分析。曹樹基的研究集中在十八省,他將一百年前和該三年的各省死亡比率排序,1的省份死亡率最高,18是最低。然後將100年前的排序與該三年的排序相加,發現除了安徽、甘肅、廣東和河北四地之外,其他十四省一百年之間人口的死亡程度達至平衡。[12]即一百年前太平天國和捻黨之亂對各省人口減少的影響和該三年的影響存在負關係。而在安徽和甘肅的分府的研究中,亦可以得出相關的結論。在這兩省的縣市,一百年前和一百年後的死亡率同樣存在負關係。[13]
        曹樹基認為林毅夫和楊濤的解釋不足之處在於,林和楊的解釋無法解釋為不同的農村地區受災的情況各自不同。而這正是曹的研究的問題點。曹曾假設19世紀下半葉的戰爭與饑荒造成若干地區的嚴重人口死亡,因此造成人地關係寬鬆,最終導致人均佔有土地資源和糧食資源的增加,在新的災難降臨之時,人均佔有土地資源較多的地區,更能化解災難。[14]惟曹在其關於各省糧食的研究推翻了自己的這個假設。於是,曹給予了新的解釋。他採用了「歷史記憶」一概念以作解釋。他指出經歷過大饑荒的地區對糧食的重視,遠遠超過未經歷過饑荒的地區,不論是民間百姓和基層幹部都如是。這種源於大饑荒的記憶,對糧食的高度重視,使這些地區很少出現糧食畝產量的大浮誇,即使虛誇亦幅度有限,這一因素成功地化解了來自上級政府的高壓。[15]因而形成曹所描述的負關係。
        筆者基本同意曹樹基的研究。但造成各省之間死亡率的差異不獨是一種遙遠的「歷史記憶」,而重為決定性的,是在1959年至1961年間各省長官的實質施政。曹樹基比較各省一百年之間的情況,例出四個省有例外的情況,包括有安徽、甘肅、廣東和河北。但正如曹樹基在其文中所述,安徽和甘肅是一百年前的主戰場,與1959年至1961年大饑荒沒有負關係,而另一些例如江蘇、浙江,則有負關係,證明相關的「歷史記憶」並非決定一省之內死亡率的最重要因素。
一個更為淺白易見的解釋是,各省所承擔的任務和各省領導的態度均有不同,因而對各省的災荒程度有所影響。負責指揮整個大躍進運動的是各省的省委,而中央部門並不實際參與大躍進運動的執行。與中央交流和在省內制定指標主要是各省省委的工作,因此各省省委書記便成為該省大躍進運動的最高負責人。所以,省委書記對大躍進運動的態度或是否堅決執行中央的指示,便成為決定各省災荒程度的重要因素。
        以四川省為例,四川省在建國以後一直承擔著外調糧食的任務。而大躍進時期,四川省委第一書記李井泉,與上海市委書記柯慶施、安徽省委書記曾希聖和河南省委書記吳芝圃合稱「四大左狂」。1952年,鄧小平調往中央工作,李井泉接任省委第一書記後,徵購糧從1953年的390萬噸增至1957年的498萬噸,而外調糧則由同期的53萬噸,增至290萬噸。相反,農業人口人均留糧只由233公斤微升至268公斤。[16]李井泉於19585月成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亦是各省委第一書記僅有的一員政治局委員。東夫認為,對毛澤東而言,與其說是看重李井泉,不如說是看重他能拿出來的糧食。[17]因此,外調的糧食變成四川省委第一書記李井泉的政治資本。到1959年,李井泉依然要搞「萬斤田」,而且繼續堅持四川外調糧的政策,李說「全國都在依靠四川調糧。四川要突擊一下,把糧食運到交通沿線,便於調運全國。這是一個政治任務,如果完成不了就會影響全國。」李井泉曾經毛澤東保證,四川到1959年糧食產量可到6750萬噸,按30%的最低徵購標準,也比該年實際糧食產量1582噸要多。[18]在廬山會議後,李井泉亦曾以「保護幹部的積極性」為由,扣住在四川各地的國家倉庫的糧食,而不賑濟災民。[19]因此,四川省1959年徵購糧達到最高的601萬噸,但農業人口人均留糧僅139公斤,比1957年少了約100公斤。李井泉堅持其糧食外調任務而且不及時處理災情,因此形成四川省1958年至1962940萬的非正常死亡人數,佔全省人口的13.07%[20]災後,在1964年普查時,人口數僅和1953年一樣。[21]
        與四川有新明對比的是廣東。廣東人口在1953年的人口普查排第六,人口約是四川省的一半,而廣東1957年的農產量約是1007萬噸,而四川則是2131萬噸,[22]所以廣東的人均產量與四川沒有太大分別,亦算是農業大省。但廣東則沒有很多的外調任務。[23]廣東省委書記陶鑄對農業合作化的態度比較審慎,但在19587月,中南五省的農業協作會議上,廣東被指在追求「高指標」上,是明顯落後,陶鑄回廣東後就對省委的幹部說:「再不浮誇,就是態度的問題了。」[24]隨著廣東的躍進全面開展,陶鑄的頭腦也開始發燒,在秋天陶鑄號召農民「放開肚皮吃三頓干飯不要錢」。終到1958年年底出現糧食供給困難,1959年初,陶鑄又在廣東發動「反瞞產運動」,徵集在農村被農民藏起的餘糧以供城市之不足。到大概在四月,陶鑄的頭腦開始清醒,[25]因而在五月召開汕頭會議試圖控制虛報和徵購過多的情況,又在1960年困難時期撥出3.5億賑濟。[26]同時,亦不顧國家體面,允許農民逃荒香港,又允許香港接濟廣東省人。因此整個廣東在該三年的非正常死亡率僅佔1.71%。按曹樹基的排序廣東的非正常死亡率排在十八省的第十四。[27]

五、總結

        以上分析了學者們對大躍進非正常死亡人口數字的估計,並列出三組原因解釋甚麼因素會影響一地區的非正常死亡率。由四川和廣東兩省比較可見,全國各地並不是鐵板一塊按城市與農村人口比例或「歷史記憶」決定非正常死亡率的高低,個別省份有沒有被指派任務和個別領導的態度顯然被(曹樹基)列入「其他因素」,但這個因素卻是最具重要性。





[1] 楊繼繩:〈大饑荒期間中國的人口損失〉,載於宋永毅、丁抒編:《大躍進─大饑荒:歷史和比較視野下的史實和思辨》(香港:田園書屋,2009),頁3
[2] 觀點由王維志提出,參見楊繼繩著,〈大饑荒期間中國的人口損失〉。資料可見於〈歷年人口自然變動情況1949-1980〉,載於《中國人口統計年鑑1995(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1995),頁355384http://www.yhcw.net/famine/Documents/popu005.html
[3] 同註1,頁15
[4] 同註1,頁20-4
[5] 同註1,頁23
[6] 金輝:〈「三年自然災害」備忘錄〉,載於http://www.yhcw.net/famine/Research/r020901a.htm
[7] 同上。
[8] 曹樹基︰〈1959-1961年中國的人口死亡及其成因〉,載於宋永毅、丁抒編:《大躍進─大饑荒:歷史和比較視野下的史實和思辨》(香港:田園書屋,2009),頁58
[9] 同註1,頁29-32
[10] 同註8,頁59-60
[11] 同上。
[12] 同上,頁61-4
[13] 同上,頁64-8
[14] 同上,頁68
[15] 同上,頁68-71
[16] 東夫:〈李井泉和四川大饑荒的特殊成因〉,載於宋永毅、丁抒編:《大躍進─大饑荒:歷史和比較視野下的史實和思辨》(香港:田園書屋,2009),頁336
[17] 同上,頁337
[18] 同上,頁343
[19] 同上,頁345
[20] 同註8
[21] 1955年西康併入四川省,在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時,西康和四川省是62303999+3381064 = 65685063人,1964年人口普查時四川省人口為67956490人,十一年間僅微增約2,000,000人,即大饑荒幾乎抵銷了近十年的出生人口。
[22] 見〈分省市歷年糧食總產量〉,載於《中國各省、市、自治區統計資料1949-1987》。http://www.yhcw.net/famine/Documents/grain06.html
[23] 廣東19571958年的糧食淨調出是1045萬噸,四川則是299192萬噸。見〈分省市歷年糧食凈調出量1957-1962〉,載於《當代中國的糧食工作史料》(北京︰《當代中國的糧食工作》編輯委員會,1989),頁1832-37
[24] 鄭笑楓、舒玲著:《陶鑄傳》(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1992),頁259
[25] 許水濤:〈陶鑄對於中國農民問題的深情關注─「農民記者」杜導正訪談錄〉,載於《縱橫》(2003年第10)
[26] 張根生︰〈陶鑄和堅持實事求是精神的汕頭會議〉,載於《廣東黨史》(2001年第1)
[27] 同註8

天水圍─悲劇的誕生(2012.12.geog7xxx)

一,前言

        天水圍一直慘劇不斷,家庭慘案、自殺等問題在經傳媒報導後,天水圍「悲情城市」之名不脛而走,進而使政府、社福機構、學界等關注天水圍問題。困擾著天水圍的是就業不足、低收入、交通問題、新移民的適應問題、社區設施的缺乏,最後是家庭暴力、倫常慘案和自殺問題。固然,住在天水圍的人,不等於都是窮人或新移民,天水圍之中也有一批居屋單位和私人屋苑,所以有團體嘗試顛覆這種刻板的印象,而業主往往希望這樣做,因為「悲情城市」這種負面的印象被認為影響天水圍樓價,因為例如歌手李克勤06年推出了新曲《天水‧圍城》後便被指責「唱衰」天水圍,而被要求賠償。[1]天水圍如此火熱,以致產生相關的歌影視產品,除了李克勤的新曲之外,還有電影《天水圍的日與夜》,用一種雨果《悲慘世界》式的浪漫主義去描寫的是天水圍的鄰里互助。所以,對天水圍現存的討論已經扯入「悲情」與不,「悲情」與互助等等。但是,關於這種悲劇是怎樣誕生的討論,往往只是指向一個「去政治化」的技術問題,即規劃上的失當。這種說法其實是模糊了兩個更大的問題,一個是官商勾結,這是天水圍不幸的開始;一個是行政思維邏輯的問題,這是天水圍不幸的延續。


二,天水圍問題─從官商勾結開始

        天水圍本來是基圍漁塘。在六十年代,政府開始加速發展新界,因此創立了乙類換地權益書(Letter B),訂明業權人有權換取政府開發後的土地,代替即時現金賠償,減低財政負擔,而且當時的部分官地的拍賣和投標,只容許持有乙類換地權益書的人士參與,因此不少發展商投機農地,而且可發展的城市土地日益減少,所以有些發展商以自行收購農地的方式增加土地儲備。[2]

        1979年巍城有限公司(Mightycity Limited)成立,而華潤集團、大寶地產、長江實業和會德豐分別佔有巍城的股份的51%25%12.5%5%[3]巍城已獲得了大部分天水圍的土地,並開始規劃發展,在1980年提出一個為期15年,分三期完成,人口53.5萬的新市鎮藍圖,而新市鎮將會有公共及私人住宅、工業和商業發展、運輸系統、社區和園林設施。[4]如此龐大的計劃,從新界的農地憑空創造一個新市鎮是需要有政府的配合,包括平整土地和興建運輸網絡連接天水圍和市區。然而,1981年始,地產市道下滑,政府的財政收入下降,因為不能亂投資源為個別的私人發展計劃鋪設基建和落實社會服務設施,所以政府否決了巍城提出的計劃。[5]但為了防止作為「國家外貿部駐港貿易集團公司」的華潤投資失利而產生對土地發展體制的「骨牌效應」,政府決定買起整個天水圍發展的計劃。[6]因此,政府作價2258百萬的高價回收了整個天水圍的488公頃土地。南華日報引1987年香港大學學生李志明指出,1980年樓市上揚期每平方呎的拍賣價是11.5元,而1982年樓市的低潮期,政府以每平方呎46元向財團收地,價值確實是不低。[7]同時以8億的價錢將其中38.5公頃給與巍城作為私人發展部分,而這個私人發展的部分就是今日的嘉湖山莊。因此,天水圍的開發就勢在必行,爾後,政府投入39億元工程,發展天水圍南,有了基建就可以按人口需要發展政府的房屋計劃。[8]

        關於天水圍的規劃公司仍然沿用與巍城的那一所。在1983年,天水圍的規劃仍然保留36.5公頃的土地作為工業用地,但隨著香港的經濟轉型,工業北移,而元朗的工業用地本身在收縮,因此在及後的規劃中,天水圍工業用地被刪去,而改成土地儲備。[9]

        同時,據2010年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所揭露的1982年政府與巍城的秘密協議,指出「這份由殖民政府和發展商Mightycity Company﹝現由長實集團及華潤創業持有﹞簽署的私人備忘,指定政府建築物內的商業項目不能對私人發展構成足以影響營運的挑戰。這意味著雖然天水圍大部份由公共房屋及資助房屋所組成,但是卻只有非常小型的本地商業、商店及街市。這份備忘更導致一座永久街市的建設計劃胎死腹中」。[10]

        因此形成天水圍成為香港第一個沒有工業用地的新市鎮。[11]除此之外,根據秘密協議,政府亦被限制於區內發展任何對私人發展(嘉湖銀座)構成營運影響的商業項目。即使房委會轄下的商場不受限制,但除此之外,難以發展任何商業項目,例如當時政府建議在天水圍新市鎮第33區興建一座永久街市,但由於發展商反對,結果改為臨時街市,拓展署在19893月通過的的天水圍分區規劃大綱圖內指出:「在該處建立永久街市,可照顧私人屋苑居民的需要。Mightycity卻反對計劃,認為會對其商業設施構成競爭。」[12]

天水圍悲劇的開始源自於一個傾斜向大財團的政策。政府未打算開闢天水圍這個人跡罕至又不鄰近市區的地方作為新市鎮,天水圍的開發是出於大財團的投資活動,而當這個投資失利時,政府為大財團包底,最後而生的新市鎮。在這個新市鎮,沒有工業,而商業亦受政府與巍城所秘密協議所掣肘(該協議的效力直至2002),最終成為一大陷阱。在1993年前後,天水圍南部(天華路以南)的屋苑陸續入伙(嘉湖山莊於1991年開始入伙),當時屬於政府的項目有兩條居屋屋苑,包括天祐苑(兩期並1824)和天愛苑(兩期共1216)[13]和兩條公共屋村(兩期天耀村和兩期天瑞村)16300[14]伙。問題還未顯露出來。直到2000年之後,問題逐步顯現。


三,問題的繼續與惡化──規劃失誤背後的行政思維邏輯

        爾後,政府為舒緩住屋壓力而不斷興建居屋和公屋。天水圍南的居屋屋苑陸續建成,天麗苑(756)1997年落成,天盛苑(三期共6580)與天頌苑(第一和第三期共4800伙,全三期共6080)1999年開始入伙。[15]而天水圍南的兩個公共屋村(天慈村3400伙、天華村3700)亦於1997年前後入伙。天水圍南(天華路以南,除了此前被刪去的工業用地)基本建成,在天水圍南的居住於公屋(19800)、居屋(3790)和私人樓宇(15880)的人數比例約成501040。即在天水圍南居住於公屋比之自己擁有住屋的居民人數是11,居於公屋的居民人數比之1983年規劃時已多出幾千人。[16]

        根據伯吉斯(E. W. Burgess)1923年對芝加哥研究城區的研究所提出的「同心環模式」(Concentric Ring Model),在城市最外兩環分別為「良好住宅帶」和「通勤帶」,居民主要是中產階級和高級或通勤人士,而工人階級住宅區則較接近城區和工業區。[17]這兒涉及兩種推論,第一就是中高收入的人士較希望從城區中疏散出去以尋求更佳的居住環境,而工人階級則不希望離工作地點太遠,所以集中在過渡帶和中心商業區附近。這兩項推論基本上得到後來者的認同,無論是霍伊德(Homer Hoyt)的「扇形模式」(Sectoral model)[18]還是哈里斯(C. D. Harris)和烏爾曼(E. L. Ullman)的「多核心模式」(Multiple Nuclei Model)[19]都是有類似推斷。

        在香港的情況,商業中心區、過渡帶主要集中在香港島和九龍。開闢天水圍作為予中高階層的人士作為「臥城」是合適的,只要有完善的交通運輸網絡,中高階層人士可以乘鐵路、巴士或者駕車到城區上班。因此,在天水圍發展私人屋苑或居屋,是合適的。相反,低收入人士有靠近工業帶和過渡帶的傾向。但在基本上沒有任何產業的天水圍,在1997前後已有一半人口(65000)[20]是公屋居民。

        1994年,土地供應及物業價格專責小組(The Task Force on Land and Property Prices)將預留區(天華路以北,即天水圍北),連同發展區內的第33031(原工區地帶選址)確認為適合快速發展,以滿足房屋需求,而同年,時任港督彭定康(Chris Patten)在施政報告公布,在19952001年之間,計劃興建至少310,000個新的公共房屋單位以及195,000個新的私人單位,總數為505,000,即每年84,000個,[21]而這個建屋計劃在1997年得到新任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確認為每年85,000個的建屋目標。因此,天水圍北便成為新的建屋用地。根據1998年的天水圍分區計劃大綱圖編號S/TSW/3,整個新市鎮會計劃供350,000人口居住,其中75%會容納在「公共房屋」,[22]所謂的公共房屋包括居屋。根據原本1995年天水圍北的發展計劃,發展重點將放在居屋及夾屋(夾心階層住屋計劃,亦為政府建造,銷售對象為經濟能力比居屋買家更好的居民)。計劃中,天水圍北的114,000名新居民中,居屋和夾屋的居民應佔71%(80,700),而私人屋苑的居民佔10%(12,000),而公屋居民只佔19%(21,700)。雖然為了達到公屋每年建屋量50,000個,[23]因此仍然須在天水圍北興建約7,000個的公屋單位。這種盡可能減少公屋居民遷入缺乏產業的偏遠地區的方向是正確的。

        但是,1997-1998年的亞洲金融風暴使樓價大跌,大批購置物業的市民成為「負資產」,董建華政府每年85,000個單位的建屋量便被認為是拖累樓市的主要原因。這使董建華政府重新修正「八萬五」政策,首先在2000年全面取消夾屋計劃,然後在2002年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為穩定樓市而推出的多項房屋政策(即「孫九招」),其中之一就是即時宣佈結束居屋計劃,而正在興建中或建成的居屋無限期停售。因此,原本在天水圍北規劃中佔多數的居屋及夾屋單位,最終只有天富苑(兩期共5180個單位)[24]作為居屋出售。「孫九招」另外之一政策就是宣佈「未來公屋興建由需求主導」,因此,基本上放棄彭定康政府和董建華政府之前的每年建公屋五萬個的政策。公屋申請人數眾多,而空置的居屋亦很多,哪怎麼處理呢?政府的方法就是將這些居屋變成公屋用途。天恆村、天逸村、俊宏軒三個原本計劃作居屋(13200個單位)[25]出售的屋苑,便改為公屋用途。因此,演變成原本天水圍北公屋居民預計只有19%急升至85%,人數由原本預計的21,700人升至實際上的88,773人。[26]公屋申請人能拒絕入住天水圍嗎?能。公屋申請人若第三次拒絕房屋署提供的單位,則被銷案,須重新排隊。在公屋是唯一非商品化的住房,因此公屋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往往出現的情況是,新的公共屋村推出,迅速被填滿。於是,整個天水圍便有十八萬公屋居民。[27]

        將居屋變成公屋本身是基於一種行政上的方便。為了振興樓市,不得已無限期停售居屋,因此這些居屋則改變用途,成為公屋,一來可解決空置居屋的問題,政府亦可以暫時不興建公屋。而這種行政上的方便卻並非建基於對這種規劃改變的充分考慮,而只是「一刀切」的將居屋變成公屋。這是政府「迫於無奈」的情況下將居屋單位「給予」公屋住戶,公屋住戶被認為是次等的選擇,如果發展商希望買回與政府合作的項目(例如新創建、新鴻基與政府合作的紅灣半島),政府是十分樂意賣掉。在將居屋變成公屋的過程中,一些靠近市區的屋苑,例如油塘的油麗村,過程是順利的,沒有甚麼不良的影響。但回到天水圍,再天恆村、天逸村和俊宏軒13,200伙共50,600[28]因為這種行政上的方便加進沒有任何產業的天水圍,使天水圍的公屋居民人數一下提升了約40%。最終形成天水圍失業率達9.1%(2006)[29]的災難。


四,結論─是「失誤」(mistake)還是「錯誤」(fault)

        一個問題的誕生,總是由多種原因所組合而成,天水圍的問題亦如是。天水圍的問題的誕生,伴隨著諸多因素,例如政府對工資保障的缺乏、政府沒有有效地控制運輸交通工具的收費或者香港移民城市背景因此80年代有北上結婚以致有新移民婦女不適應,以上諸多因素缺少一項,天水圍給人的印象可能都完全不同。雖然有這些因素,但當然不能說它們比政府的錯誤擔當更為重要的角色。

        在一般的城市問題中,我們的理解往往是事物的發韌有其功能,然而發展到某個情況下,舊的事物不再適用,而政府的角色往往是回應問題、解決問題的人,即使是緩慢或者遇到很多困難,她都是正在解決問題。而天水圍的例子卻很不同,因為天水圍的問題,正正是政府所製造。

        天水圍的問題並非只是規劃的失誤。如果能從歷史脈絡出發,才能發展為何出現這種看來是規劃上的失誤。天水圍的悲劇是因為行政上的方便而被製造出來的,1995年制定天水圍北發展計劃時從來沒有考慮過政府用來安置這麼多的公屋居民。這種無心之失勉強都可以稱作「失誤」,但在80年代天水圍計劃的出現,那就並非一個單純的失誤了。正如鄧永成指出,「規劃失誤」只是政府去政治化的策略。[30]

        然後接著要問的是,為何公屋居民被放在最次等,往往須接收政府難以處理、沒有交換價值的東西?當政府行高地價政策,政策的財政收入好大一部分來自賣地收入時,政府是刻意留下市區地段提供給私人發展商,而將公屋居民,往往是窮人向偏遠的地區例如天水圍和東涌塞。當我們思考這種土地發展體制正在維持我們的利益,即高地價可換來普遍的低稅率時,荒謬的是,低稅率自然是大企業所渴求,但土地昂貴反映在租金上,租金成本又轉嫁給消費者,這種成本卻正是徹頭徹尾的累退稅。



[1] 蘋果日報:「李克勤唱衰天水圍 業主要求賠償」,20061122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061122/6548295,最後瀏覽於20121228
[2] 鄧永成,《天水圍:怎一個「虧」字了得?》,香港浸會大學中國城市與區域研究中心,Occasional Paper Series No.822008,頁5
[3] Law, C. K. et al. A Study on Tin Shui Wai New Town, Depart of Social Work and Social Administratio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8
[4] 鄧永成,頁5
[5] 鄧永成,頁6
[6] 同上,6-8
[8] 鄧永成,頁7
[9] Law et al. p. 31
[10] 同註7
[11] Law et al. p. 32
[12] 同註7
[13] 《居者有其屋計劃歷次出售單位》,見房委會網頁: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home-ownership/surplus-hos-flats/list-of-hos-courts/index.html,最後瀏覽2012-12-28
[14] 見《房屋委員會公共租住房屋人口及住戶報告》,二零一二年九月。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common/pdf/about-us/publications-and-statistics/PopulationReport.pdf
[15] 同註13
[16] Law, et al. p.29
[17] 劉南威,《地理景觀》,香港教育圖書公司,1994,頁511-512
[18] 同上,頁513
[19] 同上,頁514
[20] Law, et al. p.29
[21] Ibid, p.xii
[22] Ibid.
[23] Ibid, p.52
[24] 《居者有其屋計劃歷次出售單位》。
[25] 《房屋委員會公共租住房屋人口及住戶報告》。
[26] Law, et al. p.30
[27] 《香港統計年刊─二零一一年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處,2011,頁185。元朗區的公屋住戶人數 – (水邊圍村的公屋住戶人數+朗屏村公屋住戶人數) = 天水圍的公屋住戶人數。
[28] 《房屋委員會公共租住房屋人口及住戶報告》。
[29] Law, et al. p.24
[30] 鄧永成,頁9